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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全面落实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

2023年03月03日 来源:酒泉热线
2022年,酒泉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房住不炒”的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增速连续6个月全省排名第一,全年销售12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6%,排名全省第二。

市委、市政府出台《促进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安排巡视员督导专班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全市住建部门综合协调,认真落实《酒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酒泉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房地产调控政策、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对全市333家建筑企业、17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0%,利率执行最低标准,金融机构主动承担房屋等资产评估费用。修订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暂行办法》,出台了20项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累计1260人被纳入住房公积金政府补贴范围。全市发展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9家,发展租赁性商品住房11181套。
酒泉市成立房地产专项借款工作专班,确定专项借款合作银行。市住建部门联合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印发《酒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融资行为。印发《酒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规定》,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上线运行。
酒泉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整治工作,重点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行业进行抽查和定向检查,依法查处合同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警示开发企业5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监督管理制度,通报物业服务企业15家、清退2家。全方位排查房地产领域涉老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累计处理各类信访投诉问题924件。
全年列入国家计划公租房分配入住19364套,分配入住率为99.3%;发放租赁补贴1483户、发放任务完成率为111.5%,发放补贴资金9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率为100%。至2022年底,全市享受公租房保障6.73万人,保障率为10.7%,城镇“双困”家庭应保尽保。在政务网设立住房保障服务专栏,7县市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全部与住建部联网,全市录入公租房房源17976套,办理公租房申请8013户,签订配租合同3746份,配租腾退659户,线上代发租赁补贴1483户、960万元。
2022年,省下达酒泉市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个、1421套,计划总投资2.54亿元,主要集中所属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至2022年底,5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76亿元,预计今年8月底前全部交付,投入租赁运营。
全市12家物业企业成立了党支部,共有党员371人,举办“红色物业”培训班4期,培训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280余人。培育14个“红色典型”物业服务小区,创建“美好小区·幸福家园”示范小区9个。(来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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